我觉得应该考虑他回来.
1.在确定他回来之前,人力资源部经理要与他面谈,明确告诉他当初离职时的问题目前还解决不了,看他的态度和决心.
2.签订再次入职协议.我们公司规定如果是自动离职或除名的员工永不录用,离职员工可以考虑再次入职,但须按新员工入职办理,以前的工龄不算,从再次入职之日起算工龄(因为我们有工龄补助),签订再次入职协议,明确对他的限制,并由总经理签字认可.
3.他既然是稀缺人才,如果面谈后,各方面同意公司的决定,应该欢迎他回来.并且也缓解了招聘的压力,何乐而不为?至于副总,顺便也卖他一个面子,但如果面谈失败的话,就不用考虑副总的意见.
4.他的再次入职,同时也说明公司与其他公司相比,有一定的吸引力,也算一个免费宣传吧,再招聘的时候也可以作为案例来吸引人才.